摘要:
阐述民主的阶级性。指出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是西方民主,其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北欧瑞典民主社会主义亦不适合中国。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大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当家作主,涵盖了参与民主、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初步建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选举民主的补充,其实现途径有四种,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实现民主的保障,必须依法治国,并探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用民主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以杜绝腐败。还谈到我们民主党派如何响应七届五中全会号召,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关键词:民主,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依法治国。
学习五中全会公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设中说,“全会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政治是实现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民主,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是由“人民”和“权力”两个词组成,意为“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通俗地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民主作为一种阶段统治,是通过统治阶段来实施的,所以,历史上没有所谓“纯粹民主”、“绝对民主”、或“全体人的民主”。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1]民主的本意就是一种国家制度。民主不仅是制度,而且是以法律为支撑的制度体系,是体系化的制度。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民主的形式随着统治阶级的更换而更换,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而发展。但是,民主每一次的发展,都将使更多的人获得政治参与的权力。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就是享有平等参与政治权利的人数不断增加,政治参与的范围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民众基础和开放性得到加强,西方民主经历了若干世纪的历史发展过程,形成了参与、竞争、制衡、法治四大机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取了孟德斯鸠、洛克的分析与制衡理论,把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别行使产互相制衡,使权力不能长期在一些人和部门手中集中行使,作为国家安定和公民自由的保障。西方民主的基石是选举制。西方选举制经历了三个多世纪的形成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把人类的政治生活向文明时代推进了一大步,但选举民主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首先选民必须受到财产资格、居住资格、教育资格乃至性别资格的限制,竞选费用十分巨大,致使选举过程散发出浓浓的铜臭味。大多数选举投票率不高,低收入者更缺乏参选热情。此外,真理有时为少数人掌握,简单奉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际上是压抑出类拔萃的少数,客观上造成庸众的专制。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家的民主,包括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
我们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是最高类型的民主。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民主。”[2]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人民作为主人管理自己的国家,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也是同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民主,是广大人民享有的民主,本质是要确立和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历史证明,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还是无产阶级政党执政,权力高度集中都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孟德斯鸠指出:“一切都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而且“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3]而滥用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滥用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相对滥用权力导致相对腐败。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权力行使和制约,并不基于西方人性恶和权力恶的理论假设,而是基于权力有效制约才能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政治发展规律。毛泽东同志针对黄炎培提出的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阶级总跳不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周期率的现象,满怀信心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这里提出的人民起来监督政府,实际上就是要用民主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
民主的实现模式、发展过程和完备程度,总是要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及历史传统、民族心理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民主也没有固定的模式,也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必须切合本国的实际。近来,民主党派成员中谈到退休养老时,都羡慕鼓吹瑞典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从表象看有诱人之处,比如其多元主义指导思想和多元化政治制度。社会党国际公开声明民主社会主义的核心是民主,而民主的本质是多元主义的。1951年,社会党国际成立时通过的《法兰克福宣言》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它不要求对待事物的态度严格一律。不论社会党人把他们的信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或其它的分析社会的方法上,不论他们是受宗教原则还是受人道主义原则的启示,他们都是为了共同目标而奋斗,即为一个社会公平合理、生活美好、自由与世界和平的制度而奋斗。”(《社会党国际文件集》第3页)“民主制要求不止一个政党有存在的权利和当反对派的权利。”(《社会党国际文件集》第4页)又如民主社会的渐近的改良主义,民主党人不讳言自己是改良主义者,宣称改良义变革战略是民主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从公民权利保障来讲,实行“职工参与共诀制”和全民福利社会保障制。“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制度:生育补助、儿童津贴、中小学免费教育、公民免费教育、退休和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以及休假制度。瑞典用在社会福利费开支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3%(《当代社会主义新论》第297页),这种“福利国家”政策多么诱人,但现实地看,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行不通。民主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之上的。恩格斯说:“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纪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是民主社会主义生存的基础。没有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无论谁竞选上台,唱多高的调子,都无从兑现福利社会国家的承诺。中国是个没有通过“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兴利除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的实际。”[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同时,中国共产党还探索和形成了选举、协商、自治、监督等多种民主实现形式。这些制度和形式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有序性、真实性、经常性和普通性。
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特别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的创立和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也标志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的实现。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毛泽东指出:“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得以保留,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从而正式形成了我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形式相辅相成的格局,开辟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纪元。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有着13亿人口的国家,始终存在着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其内部状况正发生新的变化。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形式,产生了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样。同时,香港澳门回归后,还形成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和不同生活方式共同存在的局面,等等。社会存在差别,就必然会产生不同的利益需求和政治愿望。中国共产党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在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通过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扩大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以充分体现,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真正实现。协商民主有四种实现途径,即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合作共事。
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中,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和社会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进行协商。这种协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主要是采取民主协商会、小范围的谈心会、座谈会形式。第二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协商,主要采取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更多地体现政党之间的协商,具有高层次、高频率、小范围的特点;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协商,体现在更大范围内的政治协商,两种方式各有特色、互为补充。
协商民主体现在参政议政中,主要是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积极发挥作用。一方面是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它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12900多件,立案12300多件。另一方面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参政议政是协商民主中经常的、普遍的、广泛应用的一种途径,有利于广大群众充分表达意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同时有利于党和政府的决策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在决策上更加民主和科学。
协商民主还体现在民主监督中,主要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四项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中一种独特的监督形式,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刚性)构成我国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贯彻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基本方针时还明确“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在“不越底线、不触高压线”的前提下,拓展监督渠道,拓宽监督载体,通过调研、视察活动,通过受聘于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监察员、督查员、检查员,通过开展有组织的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干部为政清廉情况等,切实开展民主监督,虽然属于“柔”性监督,但更能体现我国协商民主的特点。
协商民主体现在合作共事中,主要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在国家权力机关、政府、政协及各种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中的合作共事。党外人士有职有权,在其分管工作中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目前,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7.7万多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省级人大常委员副主任41人。各级政协委员会中党外人士33万多人。全国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有3.2万多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副市长副省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各级政协中,党外人士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时,党外人士1343人,占委员总数66%,政协常委195人,占常委总数65.2%,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4.2%。
在我国,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和其它民主形式共同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号召,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当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民主决策是中心环节。民主决策是执政党和政府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民主决策的精髓是民主,基础是参与,条件是公开,本质是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民主决策包括结果民主、过程民主和参与民主,它们既互相联系、互相区别,又内在统一。参与民主、过程民主虽然不能保证结果民主,但能够有效地促进和实现结果民主。因此,参与民主、过程民主是结果民主的重要保障。而参与民主、过程民主的基本要求,就是建立广泛参与,公开运行的民主决策机制。党和政府的决策,从根本上讲,应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从过程上看,应是人民意愿得以充分表达、整合和实现。没有人民参与、不符合人民意愿、不能实现人民利益的决策,决不是民主决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让人民广泛参与、人民意愿充分表达并有效集中和优化的决策机制,实现结果民主与参与民主、过程民主的统一。胡锦涛同志2007年6月25日在中共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继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有序指系统的组成要素按规则排列,具有条理性、组织性。邓小平说,“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6]我国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民主建设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不很充分。这些条件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对于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寻求适合本国国情的具体民主形式、制度、措施和办法,处理民主建设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都需要一个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鉴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领域和行业差异较大,要实现民主决策,更需要建立让各方面社会成员广泛参与、充分表达并有效整合的决策机制,以参与民主、过程民主促进结果民主。这是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序推进的需要。
参与民主、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体现了民主的公众性、公开性和公平性的统一,核心是民众的参与和人民意愿对决策的决定作用。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7]为实现参与民主和过程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决策中应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度,在各种不同意见公开的比较、争论、辨别中实现最优选择,逐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的机制,防止部门利益最大化,真正集中民智,最大限度地实现、维护人民利益。
在公民政治参与中,必须强调有序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无序的参与会造成政治危机,危害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时甚至会爆发大规模的政治冲突。无序的参与有时也会造成另一种危机,那就是使公民的参与积极受到打击,于是政治上冷漠,对各种政治腐败熟视无睹,选举时投票率极低,这也是非常可怕的后果。有序就是要使政治参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行,这就要求国家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和途径。当前我国政治参与制度供给不足,存在着公民参与需求和社会参与渠道之间的某种张力,因此,要健全和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和机制、把非法的、无序的政治参与纳入到有序的制度框架之中。按照2004年11月8日,中央“两办”转发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事件的工作意见》,对群体事件及“网上群体事件”加强监管和打击。
邓小平说,“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8]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保障,没有法制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既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实现,也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9]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反腐败问题上,应该发挥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因为“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它是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多数人对处于管理地位的少数人的制约。”[10]我们要着眼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深入研究我国各种国家权力的性质、结构与划分,不同权力的运行范围、途径、条件、程序与限制,探讨民主规定权力、民主委托权力、民主控制权力、民主收回权力的实现途径和环节,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11]确保人民和人民代表机关对权力部门的监督和制约,杜绝腐败发生。
“十一五”成绩辉煌,“十二五”宏图喜人。我们民主党派肩负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使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与《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精神要求,坚持自觉、自主、自为的原则,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和而不同”,和谐而不千篇一律,不同而又不相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为民参政,讲实话,说真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促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十二五”更上一层楼,在全国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身,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三版第3卷第201页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75页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出版社 1976年6月版 第102页
[4]《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学习问答,华文出版社2005年4月版 第167页
[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第240页 第220页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168页
[7]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 《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6日
[8]《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9页
[9]中国共产党第15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第31页第32页
[10]李鹏程:《论权力分析在政治学研究中的地位》,《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
[11]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 《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6日
作者:王皎然,农工党江苏省统战理论研究会徐州市副会长
邮编:221011
手机:13605202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