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族宗教 > 徐州市泉山区六项措施抓好涉农社区宗教工作

徐州市泉山区六项措施抓好涉农社区宗教工作

来源:泉山区民宗局丁开明 作者:徐州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18/9/5 15:04:12

|

为加强农村宗教工作的管控,徐州市泉山区采取六项举措,以此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推进涉农社区宗教活动依法依规、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一、深化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区民宗部门工作计划,针对辖区基督教私设点的实际,实施四项治理方式,让涉农社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回归合法宗教。

二、调整补充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形势任务、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近期将调整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小组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在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压实区、街道两级和村级“两委”宗教工作责任,完善区、街道、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街道、社区两级责任制。

四、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涉农社区。组织宗教干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进宗教场所、进宗教界人士、进乡镇干部、进群众的“四进”活动,扩大宗教政策的知晓率,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活动,总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场所的成功经验,紧紧抓住“导”的关键,积极开展文明宗教场所创建工程,推进核心价值观“六进”场所,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场所落地生根。

五、深入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联合我区文明办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徐州市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等主题的文明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力争使宗教界自身素质更加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宗教关系更加文明和谐,宗教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加自觉。

六、创新“导”举措,推进“相适应”。创新开展涉农社区信教群众“导”的工作。要充分发扬我们党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着力教育被蒙蔽的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回归到爱国宗教团体和合法宗教场所开展活动。不断丰富社区文化生活,联合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持续强化开展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能够接受、愿意参加的集体精神文化娱乐活动,争取文化宣传主阵地,积极营造群众有事找基层党组织、找政府解决的良好氛围,促进涉农社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