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族宗教 > 徐州市五项举措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徐州市五项举措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市民宗局 作者:徐州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17/12/29 15:11:46

|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徐州市迅速行动,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宗教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基层落实到位。

一是着力在“学”上下功夫,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结束后,徐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准工作方向,明确方法途径,遵循宗教规律,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去年5月,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学习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作学习辅导报告。12月,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就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全市宗教工作水平进行具体部署。市、县两级民宗部门还积极指导宗教界人士,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学习领会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上下形成了关心宗教、合力做好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着力在“建”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构建协调一致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联合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共同推动宗教政策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的主体责任,将宗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评范畴。构建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建立“三三四”工作机制,分别与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市政协社法委建立“三民宗”联席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建立“三部门”情况通报制度,与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建立“四办”联系沟通制度,协调解决宗教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了“大民宗”工作格局。构建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深化“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将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民宗考核内容,进一步夯实宗教工作的基层基础。

三是着力在“管”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宗教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建好“管”的队伍。认真做好民宗机构设置工作,全市10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市)实现了民宗部门单设、人员编制5人以上、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工作目标。规范“管”的行为。积极推进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审批严格把关,既规范审批程序和时限,也明确现场勘察的具体要求;完善了《宗教团体(场所)会议议事制度》、《宗教团体重大支出报告备案制度》、《宗教界代表人士外出请假制度》等管理规定,提高了管理宗教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丰富“管”的内容。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等活动,把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宣传、财务管理、民主管理作为重要创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创建水平。目前,全市有45处场所被省宗教局认定为三星级以上宗教活动场所,其中五星级场所3处。

四是着力在“抓”上下功夫,积极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抓住文明场所建设这一重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文明宗教场所创建行动,美化场所环境,文明人员言行,规范宗教活动,全市各宗教场所更加清静庄严、宗教活动更加安全有序、场所环境更加整洁美观。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开展文明敬香、清理乱设功德箱活动,佛道教活动场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抓好财务监管这一焦点。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定期对场所财务管理检查督查,各场所定期向所在地宗教工作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定期向信众公开财务状况。今年5月份以来,在睢宁县先行示范,实行由县基督教“三自”对所属宗教活动场所的资金、帐本实行“双代管”,取得了显著成效。抓实非法宗教整治这一难点。今年6-8月,市民宗局联合市公安局,通过市、县、乡(办事处)、村(社区)四级联动,对全市地下基督教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层底数。并根据掌握的情况科学分类,明确对策,为下一步的依法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五是着力在“导”上下功夫,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抓住关键少数,体现“导”之有力。建立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采取约谈、走访、座谈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个别言行不当的教职人员及时批评引导,努力把宗教界代表人士紧紧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场所工程,体现“导”之有方。成立一支由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众代表组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团,编写一本宗教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内容的宣讲读本,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代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专题培训,选择有条件的场所组织升国旗仪式,邀请“徐州好人”到宗教场所专题报告,通过生动有形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广大信众的思想引领,提高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坚持爱国爱教,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服务社会,体现“导”之有效。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契机,整合宗教界慈善资源,引导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集中开展扶贫济困、帮困修路、捐资助学、养老助残等活动,树立了宗教界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