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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民宗局深化民族宗教“放管服”工作

来源:作者:徐州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17/7/7 16: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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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区“放管服”工作部署,泉山区民宗局按照上级要求如期进行“放管服”相关工作,实施“放管服”改革任务,现将“放管服”工作的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成立区民宗局“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区民宗局局长左伟任组长、副局长程善国任副组长,负责民族宗教“放管服”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员有办事员丁开明、王勒伊,具体负责民族宗教“放管服”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结合区级民宗局的职能,认真研究民宗局“放管服”的具体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深入辖区街道、宗教场所调研,同时与周边区县共同研究探讨,力求丰富和完善“放管服”工作,做到“放管服”工作精细化,推进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认真梳理涉及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权力清单,自去年以来,区民宗局根据省民族事务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中的市县权力划分内容,梳理出符合区级党委系列民宗局的行政许可3项(5个子项)、行政确认4项和其他事项5项,同时制定权力清单实施行动指南。因区民宗局归属区委,故在梳理民族宗教权力清单时,没有选择“行政处罚”的23项内容。

三是下放涉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权力,结合辖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区民宗局下放“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政策性加分初审”、“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政策性加分初审”和“公民民族成份更改咨询”三项内容至社区(村)、街道办事处,增强基层管理、服务职能和权益。

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意见,民宗局制订“双随机一公开”方案,依据方案每季度对辖区清真食品行业进行一次抽查,查找全区32家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营的拉面店、牛羊肉店、高校食堂的证照办理和期限、饮食材料来源和质量、食料熟生分存和卫生、餐饮店面消防和安全等事项,今年以来共查找问题26项,下达整改通知书16页,促进了清真餐饮店面的问题整改。

五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赋码和换证工作,按照市民宗局5月份工作部署,目前已经上报辖区12个宗教场所的信息采集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工作,为下半年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制定区级民宗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确立“放管服”指导思想、人员配置、服务标准等12条规定,确保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餐饮业主办事“零障碍”,网上办事一次成效,推进民宗局效能建设和服务管理上层次。

七是将区级民族宗教工作申办内容输入省政务网,将区民宗局行政许可3项(5个子项)、行政确认4项和其他5项内容以及行动指南按照输入省政务网系统。通过政务网,方便市民和宗教界人士查询泉山区民族宗教工作页面,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指导方针,网上申办涉及民族宗教工作事项。做到内容公开、按照办理,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