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族宗教 > 泉山区民宗局与区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泉山区民宗局与区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来源:泉山区委统战部 作者:徐州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17/5/3 17:38:31

|

为做好清真食品安全工作,泉山区民宗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017年4月19日与区政府在行政服务中心719会议室签订责任状。区政府副区长李燕、区民宗局副局长程善国在责任书上签字。

按照责任书要求,区民宗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建立应急机制,控制事故危害;推进社会共治,凝聚工作合力。通过上述5项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实施和奖惩。同时结合2017年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清真食品餐饮业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食料来源、占道经营、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项目进行定期检查与督导,切实保障辖区穆斯林群众的食品安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