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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三项抓手”深化城市民族工作

来源:泉山区民宗局丁开明 作者:徐州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17/12/11 1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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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散杂居的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重心在城市!如何搞好民族工作与城市工作有机结合,是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的一件大事。徐州市泉山区近年来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和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通过改善民生、丰富文化和服务管理三项举措,有力推进了“两个共同”进程,辖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精准扶贫,支助创业。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目标。该区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放在第一位,建立了每年10万元的少数民族扶贫基金。每年春节前夕,区民宗局走访调查,依据贫困程度向区政府申请慰问金,为10户低保、30余户贫困家庭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充分发挥辖区宗教“利益人群、服务社会”的传统,组织宗教场所与少数民族困难户结对,多措并举救助困难家庭。日常生活中,区民宗局则开展针对性慰问,对突发大病、车祸等特困家庭,一般给予1000至2000元不等的慰问金,以解燃眉之急。每年初始,区民宗局依据困难户的致贫原因,均要制订年度帮扶具体举措,实施精准扶贫。就业是民生之本,区民宗局依据低保户、贫困户的实际,通过人保局、工商联、残联、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为困难户提供就业培训、就业岗位,先后为35户困难户提供了就业岗位,通过劳动致富改善生活。

主动为有创业意向的少数民族群众申办就业扶持资金,先后协调秀仙饭店拆迁问题,筹款10万元支助回族郑林芳承包老字号秀仙回民饭店,满足城区1万余名穆斯林群众的饮食习俗。如今秀仙饭店成为徐州市区民族饭店标志物,同时还解决23名少数民族群众就业。2014年,区民宗局在调研中了解到庞庄街道张庄社区彝族妇女梁翰尔创业困难,为其争取省民委扶贫开发资金6万元,支助她建立蔬菜大棚,通过种植西红柿等经济作物,2015年梁翰尔一家纯收益4万余钱。另外梁翰尔还指导6户少数民族家庭种植西红柿,通过创业实现共同致富。2016年为中山南路百岁鱼清真餐馆维修申请10万元少数民族创业扶持资金,解决矿大穆斯林学生及周边回族等十个穆斯林同胞的饮食需求。自2013年以来,累计为4家少数民族企业申请了36万元,较好地支助了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创业就业工作和文化建设,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谐稳定发挥了担当作用。

文化引领,创建展馆。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和精神家园。鉴于少数民族富有浓郁的特色文化,泉山区民宗局制订了民族文化活动方案,以此推进区、街道、学校民族文化进程。形成街道“一街一特”的民族文化艺术团队,以街道少数民族活动中心为载体,每周开展各自特色的舞蹈、歌唱、乐曲、武术、小品等培训班,唱响民族歌曲、跳起民族舞蹈、展示民族精神、推进民族交融;注重民族教育从孩童抓起,区民宗局与文教体局联合发文,每年确立年度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重点内容。以省《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教材为蓝本,结合时事政治教育,确保每学期6个学时的教学活动的落实到位;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区民宗局、各街道民宗干部和少数民族文艺演出队员进社区、入村组开展民族民族政策宣传,增加文艺演出宣传方式,提高民族政策、习俗等宣传效果,推进民族团结平等互助和谐深入开展;区民宗局每年8月举办一次“民族一家亲文艺广场晚会”,展示各民族优秀文艺节目,增进各民族文化交流,深化了各民族的人员往来、物质交流和思想交融活动,使辖区各民族群众融为一体、心心相印。2015年10月,江苏省首届少数民族舞蹈展演在常州举行。徐州市民宗局送选的2个节目获奖,其中由泉山区民宗局送选的舞蹈《吉祥藏历年》获得比赛“优秀编创奖”,展示了该区民族文化水准和少数民族精神风貌。

2013年,湖滨街道办事处与湖滨小学在全市率先建立“民族文化教育传承基地”,通过展板、影视、民族手工饰品,宣传各民族历史、英雄、文化和习俗,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学校师生参观学习,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在此基础上,该区建立全市首家“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区民宗局利用区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契机,与区文教体局共同打造涵盖民族文化展示等功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此举得到省民委文化建设10万元资金支助,2016年6月建成,既满足全区3万多中小学开展民族方面教育,又能成为全区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教育基地。2016年7月,泉山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民族文化展馆被省民委命名首批“江苏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馆”。

贴心服务,依法管理。作为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区民宗局将服务放在首位,通过服务提升管理力度。该区建立了由少数民族群众代表,特别是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商代表乌卜力参与的民族宗教联谊小组,制定联谊制度,确立议事内容,民族宗教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强。如宗教场所和外来少数民族经商户在拆迁中的协作,新增回民饭店的验收,临时哈密瓜摊位的选择,城市文明、卫生、管理、法治创建等具体任务,责任落实到联谊小组相关成员,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涉少数民族城市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搭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平台。该区14个街道均建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通过十项工作制度服务少数民族群众,重点是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区、街道、社区包挂制度。由区民宗局、14个街道和114个社区干部与少数民族困难户结队帮扶,通过贯彻政策、落实优抚、维护权益、志愿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难题;为穆斯林少数民族发放副食品补贴。该区自2013年以来为有清真饮食习俗的10个少数民族群众发放63.2万元清真食品补贴,全部由区财政专项支出;为外来流动维族设置临时摊位。每年6于9月是南疆哈密瓜销售旺季,泉山区民宗局与城管局每年在市区划定12个临时维族经营水果摊点。签订临时摊位协议,较好解决以往外来维族人员经营哈密瓜的难题,此举在徐州县(市)区得以推广应用。《中国民族报》、《江苏民族宗教》先后报道泉山区做法;解决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各街道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加强走访,及时上报,并帮助办理转学手续。区民宗局与文教体局主动协调,按照“相对就近、不另收费”的原则,解决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子女入学难题。自2011年以来共为27名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办理了转学、入学手续,解决了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充分运用法律为少数民族群众维权。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法制的方式解决问题,辖区一兰州拉面馆因城市建设需要搬迁。租期未到,一时搬迁经济损失较大。为此,民宗局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为少数民族外来经商人员争取搬迁补偿1.7万元。外来维吾尔族务工人员白丽承包地下停车库合同到期后,物业安装了监控系统和声控电灯,承包合同费用要增加。区民宗局得到白丽请求后,向物业宣传民族政策和协商合同事宜,最终维持原价使白丽继续承包。特别是2013年8月,区民宗局妥善协调驻徐撒拉族人集访事件,青海省化隆县人大代表马成林、谢家滩乡窑隆村党支部书记马进海等流出地领导专程来泉山区,将一面绣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锦旗赠送给区民宗局。

通过几年来的城市民族工作探索和实践,泉山区先后有4个社区被命名江苏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占全市命名总数的28.6%;1个小学被命名江苏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单位”;3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该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如火如荼,城市民族工作步入良循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