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发布时间:2023/9/1 17:23:33
部机关各处室、市社院办公室,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市委统战部关于推行“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徐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9月1日
市委统战部关于推行“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市委统战部“敢为善为、务实落实”作风大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机关干部勇于担当、优化服务、履责创新。根据市作风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现制定市委统战部“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推行“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中梗阻”“推拖绕”等突出问题,敢为善为、务实落实,持续用力抓好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奋勇争先。
二、实施范围
部机关各处室、市社院办公室,市统战事务服务中心。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常规事项“首问办”
1.健全完善首问负责制。对服务对象来电、来信、来访等,首个接待的责任处室中的工作人员予以接待、登记、办理,或将服务对象求助事项转至具体职能处室人员办理并视情况全程予以配合协助,直至求助事项办结或得到满意答复为止。负责受理或办理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为首问责任处室。
2.部机关要在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及官网官微等平台公布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职责内容等,设立作风效能监督电话或网上信箱,对服务对象投诉反映的工作人员未履行首问负责制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反馈。相关责任处室的工作人员要亮明身份,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等,方便服务对象知晓。
3.首问责任处室和首问责任人要强化服务意识,对属于本处室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做到能办即办、马上就办。
(二)强化说“不”事项“提级办”
1.对于超出本处室职责范围或把握不准的事项,坚决杜绝简单说“不能办”,必须按规定逐级向上请示报告,被请示人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帮办,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和问题解决。
2.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承办处室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办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处室负责人审批;处室负责人综合研判,能办的立即安排办理,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审核研判,想方设法解决问题,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统筹内部资源,克服困难努力办成办好,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责任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竭尽全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3.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事项,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讲明办不成的原因。电话回复时要做好记录。
(三)强化疑难事项“协同办”
1.对涉及本单位但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或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问题事项,首个受理单位履行首问责任,首问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阅协同办理事项,亲自研究制定问题解决措施,亲自协调推动事项办理。
2.首问责任单位负责填报协同办理单,于3个工作日内(重要紧急事项即时)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协商办理,协商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协商无果时,提出可行性建议,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请上级分管领导或共同主管领导会商研究,直至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具化方案、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推动落实,确保“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细。各级统战部门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二)定期汇总分析。各处室每月底将《说“不”事项提级办审批表》《“疑难”事项协同办理单》(见附件)汇总报办公室。每季度梳理汇总相关情况,组织专题会议论证评估、分析研判,找准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改进优化,提出科学合理的可行性意见建议,探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便民惠企的制度性成果,着力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处室要及时总结提炼推行“首问办、提级办、协同办”服务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汇聚起新时代新担当榜样力量。
电话:83850071;邮箱: xztzb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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