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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三措并举,抓好宗教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作者:云龙区委统战部 | 发布时间:2020/6/16 1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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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汇报到位。及时将全区宗教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在区委常委上进行了汇报,并根据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积极和区安委会对接,共同做好全区付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二是学习到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一岗双责”的能力。三是重视到位。定期召开全区宗教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3次带队到基层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场所落实安全措施。四是人员到位。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区民宗局新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为了解决民宗局人手不足的问题,专门从只有2名工作人员的统战部办公室抽调1人充实到民宗局。多次和区委组织部协调,为区民宗局配备了1名副局长。五是经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投入经费2万多元,为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制作了近30块安全宣传展板,印发1万份安全宣传资料,聘请徐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里的专家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聘请徐州市防雷设施检测公司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有效地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着力抓好对宗教场所的督促检查,对责令整改的问题实行重点跟踪。一是健全组织。省、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会议后,统战部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的区宗教活动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事宜。二是制定方案。根据省民委和市民宗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云龙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三是会议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召开6次会议,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调度,了解掌握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四是现场检查。组织人员到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现场调研,查看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翻阅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就下发的《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要点和标准》向场所负责人和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逐条解读,指导场所开展自查工作。五是及时整改。2月底3月初,分别聘请专家和徐州市防雷检测公司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和防雷设施进行检查,针对排查出的258个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注明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做到“两照一表”。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由部长总负责,分管副部长为直接责任人。民宗局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格局。区委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办事处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街道办事处大党建和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抓,以此督促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二是明确任务。此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云龙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下发了自查要点和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重点和阶段划分,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健全制度。去年以来,云龙区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实施了“云龙区宗教工作36条”,即《云龙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实施办法》。“36条”要求区宗教部门、街道及其宗教办、社区(村)、宗教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全部动员起来,对全区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层级压实责任。“36条”进一步落实了区宗教部门安全工作的统筹指导责任、街道办事处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宗教场所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实行履责督查、失责倒查,对履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严肃追责问责。